[公司名称] 电气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公司代号]-AQ-2025-XX 版 本 号: A/0 发布日期: [年]年[月]日 生效日期: [年]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气设备的检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高低压电气设备、动力线路、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电气设施的检维修管理,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维修工、操作工、管理人员及外来施工单位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一切检维修活动必须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 计划性原则: 电气设备的检维修应遵循计划性,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和维护保养,减少非计划性停机。
- 标准化原则: 检维修工作应按照标准化的流程、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 责任明确原则: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检维修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 记录可追溯原则: 所有检维修活动必须有详细、完整的记录,确保过程可追溯、责任可查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或生产部)

- 是电气设备检维修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监督和执行。
- 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电气设备检维修计划和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 负责电气设备的台账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及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
- 组织或参与重大电气设备故障的分析和处理,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 负责对检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或安环部)
- 负责对电气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确认。
- 负责审批涉及危险作业(如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的电气检维修项目。
- 参与电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 组织开展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六条 使用部门(或各生产车间)
- 负责本部门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洁和简单保养,并做好记录。
- 负责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电气设备的异常情况和故障。
- 负责配合检维修部门进行设备维修,并在维修后进行试车和验收。
-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电气设备安全使用和基本操作培训。
第七条 检维修部门(或电工班/维修车间)
- 负责具体执行电气设备的计划性维修和故障抢修工作。
-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 负责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证维修后设备达到运行标准。
- 负责填写《电气设备检维修记录单》,并反馈维修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 提出设备改造和优化的技术建议。
第八条 电气作业人员

-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所辖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安全操作规程。
-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落实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 正确使用和保管安全用具、仪器仪表及个人防护用品。
-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负责对所维修的设备进行清洁、紧固、调整、润滑等保养工作。
第三章 检修分类与周期管理
第九条 检修分类 电气设备检修分为三类:
- 日常维护保养: 由设备操作工或岗位工每日进行,主要包括清洁、检查、润滑、紧固和简单调整。
- 计划性检修: 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和预防性试验结果,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分为小修、中修、大修。
- 小修: 针对设备局部进行的检修,更换易损件,清理、检查、调整,消除小缺陷。
- 中修: 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主要磨损件,校正设备基准,恢复设备精度和性能。
- 大修: 对设备进行全面解体,更换所有达到寿命极限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性能和精度,必要时进行技术改造。
- 故障性检修: 设备发生突发故障后进行的紧急抢修,以尽快恢复生产为目标。
第十条 检修周期
-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各类电气设备的《年度检修周期表》。
- 《年度检修周期表》应明确不同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周期,并作为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 预防性试验(如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继电保护校验等)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周期执行。
第四章 检维修作业流程
第十一条 申报与审批
- 计划性检修: 使用部门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年度检修周期表》,提前向设备管理部门提交检修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编制《月度/季度检修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 故障性检修: 使用部门发现故障后,立即报告当班班组长和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故障紧急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紧急抢修流程。
第十二条 作业前准备
- 技术准备: 检修负责人需查阅设备技术资料,了解设备结构、原理和故障点,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 安全准备:
- 办理工作票、操作票,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设遮栏、挂标示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危险源和控制措施。
- 检查并确认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齐全完好。
- 现场准备: 清理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区域,确保作业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 作业实施
-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维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 检修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或需要变更方案时,必须停止作业,报告检修负责人和设备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继续。
- 更换的零部件必须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代用规格的备件。
- 检修过程应保持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四条 作业后验收与试车
- 自检: 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自检,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 验收: 检修负责人填写《电气设备检维修记录单》,申请验收,由使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进行联合验收。
- 试车: 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进行空载和负载试车,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 恢复送电: 试车正常后,拆除所有临时安全措施(接地线、遮栏等),按照操作规程恢复送电,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记录与归档
- 《电气设备检维修记录单》必须由检修负责人、验收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 设备管理部门将所有检修记录、技术资料、试验报告等整理归档,建立并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第五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通用安全规定
- 持证上岗: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两票三制: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 安全用具: 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必须定期进行试验,并贴有合格标签,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期的安全用具。
- 个人防护: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安全帽、工作服等。
第十七条 停电作业安全规定
- 停电必须由指定操作人执行,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 停电后,必须对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 接地线应使用不小于25mm²的多股软铜线,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
- 在开关柜、配电柜内检修时,必须在该开关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并上锁。
第十八条 带电作业安全规定(特殊情况下,经严格审批后进行)
- 带电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 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并穿戴全套合格的绝缘防护用品。
- 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并有人监护。
- 必须使用绝缘遮蔽措施,防止相间或对地短路。
第六章 备品备件管理
第十九条 备件计划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检修计划和设备磨损规律,编制年度备品备件采购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 备件仓储
- 建立备品备件台账,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 备件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妥善保管,防止受潮、锈蚀、损坏。
- 对关键和贵重备件应重点管理。
第二十一条 备件领用
- 检修部门凭审批后的《领料单》领用备件。
- 优先领用库存备件,对于无库存的备件,需按采购流程紧急申购。
第七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培训
- 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和新设备、新技术的培训。
- 新员工、转岗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考核 公司将电气设备的检维修工作纳入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对严格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编制: [姓名/部门] 审核: [姓名/部门] 批准: [姓名/部门]
